紛爭礦產政策

DISPUTES OVER MINERAL POLICIES


常州宇宙星電子製造有限公司關於禁止使用紛爭礦物的政策

常州宇宙星電子製造有限公司將要履行紛爭地區礦物禁止使用的政策。該政策用於產品生產的全程當中,包括產品的原材料及零件。

1.1、紛爭礦物的定義

紛爭礦物產生於剛果及鄰近的紛爭地區的工業用礦物,這些礦物可用於汽車,手機,PC等製品零件的主要原料,特定勢力掌握這些礦物的流通渠道之後為了維持此勢力毫不猶豫踐踏人權,使用童工,性暴力及殺人等悖逆人倫的行為,而且這些收益流入到叛軍的戰爭資金,於是造成持續紛爭的惡性循環。由於此原因這些礦物流通或使用的企業接受到了批評,而且在美國已施行金融改革法案的立法,通過全球國際社會的協力合作,逐漸加強禁止紛爭礦物使用的壓力。

 

1.2、紛爭礦物的種類

鉭(Tantalum/Ta),鎢(Tungsten/W),錫(Tin/Sn),金(Gold/Au),鈷(Cobalt/Co),雲母(Mica)。

 

1.3、紛爭礦物限製

·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製定非洲紛爭地區4大礦物使用禁止法律。

·2012年6月確定關於紛爭礦物使用禁止實施令,在此包含製品上被使用的礦物原產地信息和使用實況的報告以及信息公開的義務。本限製針對美國內上市企業有效,但是對於跟這些美國企業進行交易的許多合作公司,零件供應商及委托製造商也得調查礦物使用現況,而且隨著礦物使用禁止的促使應遵循這些限製。

 

1.4、常州宇宙星電子製造有限公司對應

·製定紛爭礦物使用禁止關聯購買政策後,要求各合作公司同意且遵守該政策。

·通過EICC紛爭礦物調查問卷的方式,調查各合作公司實施情況,確保其禁止使用。